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
22:00—次日8:00为电脑自动记录。 8:00—22:00为人工电话接待,2) 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及时作出受理和处理的决定;不能及时处理的,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 五、3)3)受理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能够及时处理的,受理时限:市)举报: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的申诉。申诉:受理依据:受理程序:(消费者权益保护受理部门:2)2、国家工商局令第51号)受理范围:( 受理申诉、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4)农民购买、 1、经营者未履行义务的;(制售假冒劣商品行为;(工商(消费者在为生活消费购买、1)县( 申请—受理—调查—调解2、不正当竞争行为;(2、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一、走私贩私行为;(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四、 举报—受理—立案—查处 六、受理时间: 接到消费者申诉后,1) 1、受理生产和流通领域中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各类经济违法章案件的举报。 1、定。12315 三、工商行政受理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诉60日内终结调解,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局消保科 二、《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受理地点、分)自治县、举报电话: 市工商局市场消保处及各区、国家工商局令第75号)5)